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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曝光一批存在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煤矿企业

2023-05-10 14:56:27


按照中省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和要求,大检查工作开展以来,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发现并查处了一批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消除了大量事故隐患。为进一步督促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抓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和行动自觉,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方、影响一片”,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对以下5处存在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煤矿企业进行公开曝光。

1
府谷县弘建煤矿有限公司

府谷县弘建煤矿有限公司属正常生产矿井,生产能力90万吨/年,主采3-13-2煤层。

8月15-16日,省煤矿安全大检查第二督查组对该矿开展 “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检查。通过井下10余小时的检查,查出安全隐患16条。

经调查取证,该矿存在假密闭、超层开采、使用非防爆设备和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等六项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违法违规事实,榆林监察分局责令该矿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罚款321万元。同时,,。

2
神木县响水河矿业有限公司

神木县响水河煤矿属正常生产矿井,生产能力30万吨/年,开采4-2、4-3、5-2、5-3煤层。

8月26日,,榆林监察分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该矿开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

经调查取证,该矿存在两处假密闭墙及一处假密闭墙内布置有胶带运输机及动力电缆等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违法违规事实,榆林监察分局责令该矿停产整顿,撤出设备,停止井下一切采掘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罚款118万元。针对该矿涉嫌越界开采问题移送神木市国土资源局进行调查处理;同时,。


3
石窑塔煤矿

石窑塔煤矿属机械化改造矿井,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开采2、3、11号煤层。

8月23日-25日,省煤矿安全大检查第四督查组对该矿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的方式,于8月23日上午11时直接来到该矿。

经调查取证,该矿存在建设期间边建设边生产、假图纸假密闭等八项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违法违规事实,渭南监察分局责令该矿停产整顿4个月,对煤矿和相关管理人员罚款共计248.8万元。同时对涉嫌超层越界、施工方资质涉嫌造假的问题,分别移送韩城市国土资源局、。


4
旬邑县皇楼沟煤矿

旬邑县皇楼沟煤矿属技改矿井,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

8月29日至8月30日,省煤矿安全大检查第五督查组对该矿进行安全检查。

经调查取证,该矿存在通风系统不完善等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违法违规事实,咸阳监察分局责令该矿立即停止试运行,并处55万元罚款,对矿井主要负责人处3万元罚款。同时,向旬邑县人民政府送达了加强和改善安全监管建议书。


5
陕西兴旺煤矿有限公司

陕西兴旺煤矿有限公司属于正常生产矿井,可采煤层为5号和3号煤层。

8月2日下午,铜川监察分局对该矿进行“体检”回头望,采取了“随机抽查”的形式对该矿进行安全检查。8月3日铜川监察分局再次前往该矿,采取不打招呼的形式,直接到该矿井下工作现场。

经调查取证,该矿存在假图纸,隐瞒2个非正规采煤工作面和3个炮掘工作面、通风系统不完善、违规使用非防爆柴油机等三项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违法违规事实,铜川监察分局责令该矿撤出3号煤东翼北巷内2个非正规采煤工作面和3个炮掘工作面的人员;责令停产整顿,对煤矿企业处225万元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处2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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